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全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教工委发〔2021〕19号)要求,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推进落实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具体措施及落实事项表。具体如下:
一、落实推进法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依法办事,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工作。党委书记分管法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年分别至少听取1次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坚持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作为衡量、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抓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学生入学教育内容。适时修改完善章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纳入章程内容。建立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不符合章程规定、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建立现行有效文件清单,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三、优化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好执行好学校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重大决策需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治工作负责人要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作用,保障师生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制度制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学术治理,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权利。健全落实学校理事会制度。推进党务、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抓好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育体系。落实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地位,在思政课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教育,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必修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和“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提升师生参与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联合法律实务部门举办法治讲座、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参与旁听庭审,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建立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法制度,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集中学习。
五、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法治工作,党政办公室主任重点负责法治工作,配备1-2名法治工作专职人员,按需配齐兼职人员,各职能部门、学院要确定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法治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鼓励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参与司法部门、律师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活动。建立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其工作实绩在评级晋级和职称评审时予以认定。
六、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选聘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履职能力强、诚信品质优的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建立由法治工作机构人员、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设立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涉法事务、文书材料审查论证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处置纠纷、代理诉讼仲裁、处理法律事务的程序,强化对法律顾问的考评。
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建立完善教师、学生申诉制度,明确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处理、处分教师、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或申诉,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确保作出决定的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设立、畅通师生权益保护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为师生依法维权提供咨询服务和必要帮助。
八、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学校二级部门对外签署合同必须按学校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加强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管理,建立法律风险清单。完善第三方调解制度和校方责任险、学校安全综合险、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制度。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要求,做好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鼓励设立救助基金,为受到人身伤害的师生提供适当经济救助。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妥善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复议、仲裁等涉法事务。加强学校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探索发布学校法律风险处置指南、建立案例库。
九、加大学校法治工作保障力度
改善法治工作机构办公条件,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将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初预算,保障专家聘请、律师聘用、法治教育等经费需求。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法治工作实施情况。制定法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自评与抽评,确保法治工作达到基本标准。落实考核奖惩,每年对法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将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列入学校课题研究项目,加强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部门联动,注重舆论引导,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将学校法治工作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学校法治工作,使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年底形成推进完成情况报告报党政办公室汇总。
附件:推进学校法治工作具体措施落实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