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4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郭庆主持会议。
会上,副校长马正兵、南旭光、罗晓良分别领学了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相关内容,就相关修订情况、违纪行为的处分作了解读,并结合案例进行重点提醒。
郭庆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学好用好《条例》,持续深入抓好党纪学习,把党规党纪牢记于心、知戒知止,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持续深化枫桥式党组织创建,深化“马上办”工作机制,发挥好统战、群团组织作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要知纪存畏、明纪立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纪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学纪知戒、守纪正行,把遵规守纪作为干事创业的底线,始终严于律己,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在纪律规定框架下履职尽责。
会上,全体党委委员作了交流发言,表示将持续深入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能力,持续营造维护核心、清正廉洁、心系人民、纪律严明、实干争先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纪律保障。
据了解,自4月读书班开展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领学+交流研讨”的方式,已逐章逐条学完《条例》。党委领导班子还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带头学习。